通知公告

云南农业大学理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现制定理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陆自强

成员:杜彬 傅再军 秦向东

秘书:张冬英

(二)监督小组

组长:张娅玲

组员:黄璐璐 高俨

二、复试专家组成员

专家组由不少于5位研究生导师组成。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24年4月28日14:00-19:00现场复试。先进行申请-审核制复试,后进行申请-考核制复试。

复试地点:云南农业大学至诚楼8楼小花园会议室。

四、成绩计算方法

(一)申请-审核制

拟录取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申请材料审核成绩=英语材料成绩×25%+成果材料成绩×25%+导师成绩×50%。每类材料审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综合面试成绩=业务能力成绩×50%+面试外语能力成绩×50%。每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具体成绩评价标准见附件1。

(二)申请-考核制

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综合面试成绩=业务能力成绩×50%+面试外语能力成绩×50%。每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具体成绩评价标准见附件1“(二)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标准”中的内容。

五、录取原则和办法

1.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矩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由“申请-审核制”和“申请-考核制”拟定待录取考生名单。录取按照考生的拟录取成绩高低顺序,根据学校划分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拟录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初试成绩中的外语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等。录取最终结果以学校和教育部审核通过为准。

3.录取类别有“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别。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保留在工作单位,定向就业考生须与学校签订《博士培养协议书》。《博士培养协议书》由研究生处统一签订。录取为“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须调至我校。

4.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填写拟录取名单,校对无误后由博士学位点点长、学院纪检委员和主要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及其他录取材料一并交学校审核。

六、相关说明

1.云南农业大学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保留研究生录取工作解释权。

2.云南农业大学理学院“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报考条件参照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00)一级博士点要求进行材料审核。

3.学院研究生录取工作全程公开,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监督。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核后,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诉人。考生对答复仍存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复查,如申诉情况属实,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并给予答复。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申诉电话:0871-65220700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228283

附件1 成绩评价标准

成绩评价标准包括材料审核与综合面试成绩标准,具体评价标准情况如下:

(一)材料审核成绩评价标准

1.英语材料成绩(满分为100分)

外语水平需提供以下英语考试成绩证明之一(只加其中一项成绩)

(1)CET-4(425 分)——80分

(2)CET-6(425 分)——90分

(3)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100分

(4)以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论文——80分

2.成果材料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高于100分时以100分记)

近5年学术成果(至少满足一项)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国中文核心期刊、CSCD索引源期刊或其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已录用)论文至少1篇;——40分;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索引源期刊上发表(或已录用)论文1篇(中科院1区—100分;中科院2区—90分;中科院3区—80分;中科院4区—60分);

(3)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件(第一发明人)——30分

(注:录用论文须提交相关的版面费付款和录用证明)

3. 导师成绩(满分100分)

由报考导师对报考学生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知识结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综合评判得出的成绩。

4.计算方法(满分100分)

材料审核成绩:英语材料成绩×25%+成果材料成绩×25%+导师成绩×50%

(二)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标准

1.思想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申请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遵纪守法、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2.业务能力成绩(总成绩100分)

考核申请者的科研思维、分析解决科研问题能力及独立开展科学研究能力等培养潜质和培养价值情况。

(1)掌握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情况(40分)

(2)掌握专业知识情况(20分)

(3)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10分)

(4)思维与反应能力(含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10分)

(5)语言的表达能力,心理素质(20分)

3.外语能力成绩(总成绩100分)

(1)语言的准确性(40分)

(2)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30分)

(3)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应性(30分)

4.成绩计算

综合面试成绩=业务能力成绩×50%+面试外语能力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