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理学院2023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细则 (2025年春季学期)

根据《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校政发〔2015〕13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23级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申请转专业的对象与条件

(一)申请对象

校本部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申请条件

1. 不得跨专业类(附件1)选择专业(专业类的划分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版执行)。

2. 修完相应时间内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

3. 成绩以教务系统里档案成绩单的成绩为准。

4. 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5.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艺术、体育类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及高水平运动员以及已有转学经历的学生,均不得转专业。

二、工作安排

(一)学院高度重视自主选择专业相关工作,成立自主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学生自愿申请

符合自主选择专业条件且有意向的2023级本科生,务必登录拟转入学院网站,查询自主选择专业相关信息。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2025年2月27日前将《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附件2)、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经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后提交学院教学办,逾期不再受理。

(三)转出学院审核提交材料

学院对转出学生提交的《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附件2)、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复印的证明材料,要核实原件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填写《云南农业大学2023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于2025年2月28日前,交教务处学籍学历和信息管理科。

(四)转入学院考核选拔

转入学院于2025年3月5日前完成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选拔工作,确定自主选择专业学生录取名单。学院领导签署接收意见后,将《云南农业大学2023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交教务处学籍学历和信息管理科。

(五)教务处复核公示

教务处对学院提交的录取名单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将录取结果进行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相关学生即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三、相关要求

(一)相关学生在提交转专业申请表之前,务必先登录拟转入学院的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并慎重考虑自己所申请转入的专业,若有疑问,可到学院教学办详询。

(二)重新选择专业学生的培养方案、学习年限、学费标准按重新选择的新专业执行。

(三)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补修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应课程。原已获得的课程与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为相同或相近课程(学分差别小于0.5学分)的学分,经学院和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予以承认;其他课程可认定为公共选修课学分。

(四)其他事宜按照《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2023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2025〕4号)执行。


附件:

1. 学院专业及专业类别对照表

2. 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

3. 云南农业大学2023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

4. 云南农业大学2023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


理学院  

2025年2月21日



理学院2023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及接收学生计划表

学院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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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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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地点

理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64

0

0871-65227818

理学院教学办(养正楼C区404办公室)

应用化学

92

0

化学生物学

59

0

生物工程

56

0

数学与应用数学

6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