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理学院党委、各支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对党委、支部党员活动费使用进行有效的规范管理,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使用办法。
1.活动费收入。学院党委、各支部经费收入是指每年党员党费上交后,上级组织根据党员人数所交党费比例返回给党委、支部的学习活动费,也包括其他渠道所得的活动经费。
2.学院党委、各支部对经费使用,应在党委、各支部会议上集体讨论决定,拟出使用方案,不得违反党费使用管理规定和有关经费审批程序,用于其它非党务活动,必须专款专用,更不能按人头发放,违规私分。
3.院党委、各支部经费建立入帐、支出等签字批准手续。
4.各支部对经费收、支情况,每学期期末必须在支部大会上进行通报并形成书面材料,材料一式二分,上报院党委一份,自留一份备查。
5.院党委的经费使用情况接受校党委的监督检查,各支部经费使用情况接受院党委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