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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接力·传承有我”系列九:法家(一)


法家,先秦诸子百家之一,是中国历史上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提出了富国强兵、以法治国的思想,是战国时期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其思想源头可追溯至春秋时的管仲,继而李悝、商鞅、申不害等人不断发展。战国末期,韩非对法家的学说进行总结、综合,集大成。

1.管仲

在中国传统法治文化中,齐国思想独树一帜,被称为齐法家。管仲辅佐齐桓公治齐,一方面将礼义廉耻作为维系国家的擎天之柱,张扬礼义廉耻道德教化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强调以法治国,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以法治国的人。

2.李悝

李悝,魏国安邑人,战国时期的政治改革家,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他汇集当时各国法律编成《法经》,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现已失传。

3.商鞅

商鞅,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卫国(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梁庄镇)人。商鞅帮助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

4.申不害

申不害,战国晚期法家的代表人物,思想家、政治家、改革家,百家争鸣中的代表人物。申不害的政治思想以重“术”著称,强调驾驭和管理群臣百官在政治统治中的极端重要性。申不害的“术治”思想丰富了先秦法家学派的政治思想。

5.韩非子

韩非,战国末期著名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对于政治,韩非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以法为教”,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著《韩非子》一书,现存五十五篇,十余万言,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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